TITLE
資訊中心
單位用工之前訂立勞動合同,又在用工之前解除勞動合同引發的合同糾紛如何處理
來源:本站發表時間:2021-03-29 08:30:56
勞動合同的訂立如果在用工之前,勞動合同應當在用工之日起生效,在用人單位用工之前,勞動合同是成立,而未生效,這時的勞動者并未實際享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權利,用人單位無須承擔比如繳納社會保險費、支付工資等用人單位義務。勞動者人身傷害事故發生在用工前時,用人單位也無須承擔責任。那么發生這種長沙合同糾紛我們應該要怎么處理呢?接著往下看。
解決途徑這種長沙合同糾紛有以下幾種辦法:
(1)勞動者可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。
(2)也可以通過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、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等組織調解解決。
(3)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張;對裁決不服的,向人民法院起訴。
以上就是關于用單位用工之前訂立勞動合同,又在用工之前解除勞動合同引發的合同糾紛如何處理的方法了,同時人單位可讓勞動者對糾紛以及未用工的事實作出書面說明;用人單位需舉證證明勞動者只是簽訂了勞動合同,而實際上并沒有發生用工事實,勞動合同關系并未生效,基于此抗辯勞動者的權利主張。
相關推薦
- 2024-03-19校園霸凌引發的血案!
- 2023-12-29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怎么認定
- 2023-12-23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為1年,時效一過有理也輸官司
- 2023-12-16長沙離婚找律師就來湖南惠興邦律師事務
- 2023-12-08長沙離婚律師的權利
- 2023-11-29離婚律師怎么選
- 2023-11-24長沙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
- 2023-11-16長沙交通事故賠償包含哪些內容
- 2023-11-10長沙離婚律師的道德素質
- 2023-11-04勞動合同沒寫工資合同有效嗎?
- 2023-09-28長沙交通事故賠償如何劃分的
- 2023-09-22工傷找工傷賠償律師的流程是什么
- 2023-09-12用人單位克扣工資、加班費而引發的長沙合同糾紛怎么處理
- 2023-09-05長沙交通事故賠償有哪些